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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需要重构社会信用体系

2024-06-13 09:00:32 访问人次:731

近日,马云谈及假货时表示,假货的源头是制假而不是淘宝这样的电子商务公司,苛求作为渠道的网络上没有假货不啻于舍本求末,因为淘宝只是一家公司,没有权力将制假者送进监狱。此前,有媒体对淘宝网售价进行了批判,而中国九部委近日则要求严厉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中国当前的社会信用体系在经济高速发展后越发的千疮百孔,从食品安全到侵犯知识产权,从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到电话诈骗等等,这些现象已经普遍存在并几乎涉及到每个中国人的生活,成为顽疾。尽管中国已经拥有较为完备的相关立法,但这些现象表明,法律没有得到执行。

  目前有一个不好的趋势,就是主流舆论将假冒伪劣产品横行的责任推之于渠道或平台企业,就如把网络侵权的责任一股脑推给百度一样,而政府则成了“救美”的英雄,实施严厉的运动式执法以彰表自己的职能。这导致了认知上的混乱,而政府日常执法与管理的缺位这一根源性问题则被掩盖。

  当然,在淘宝此类的电子商务平台售卖假货,淘宝需要一个对售假者驱逐以及消费者补偿的方案,而且他们也如此去做。事实上,假货源头是在线下的生产商,打击他们是工商部门的责任,而非一家平台企业所能控制,更不应该由企业承担这个成本。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政府致力于发展经济,并且成为市场的主角,但忽视了信用体系的建设,因为这种基础性的体系是服务性的,更是制度性的。令观察者不可思议的是,中国行政部门对于市场的干预与管制是根深蒂固的,也是频繁与广泛的,但在假冒伪劣或食品安全等方面,则处于显明的管理缺位。

  这主要是监管部门不能尽职造成的,而不能尽责的主要原因在于,对于市场的检查、检验是一项费力不讨好的差事,繁琐而没有个人的好处,而且只是隐蔽地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除非上级重视或者已形成公共舆论,才会迫于压力而大张旗鼓的执法。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或者执法者为了私利,为制假售假者提供保护伞。比如淘宝网去福建打假被地方政府阻止公开制假名单,有的地方工商部门为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最恶劣的是,一些职能与执法部门,放纵作恶者视为“养鱼”,不断用运动式执法获取罚款收益,不在乎公共利益与部门责任。

  当然,打击作恶者也有制度困境,因为中国复杂的行政管理体系导致“九龙治水”,各个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或模糊,遇到问题相互推诿,有了利益则冲锋在前。除非在政治上更高层次的要求下联合执法。这种体制鼓励对上负责而非恪守职责,这成为运动式执法的制度源头。

  假冒伪劣产品与食品非法添加如此泛滥的原因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一个国家的信用体系不是依靠运动式执法所能建立的,因为这种做法只会鼓励那些违法活动,它表明作恶者只要躲过风头就可以安全的获取非法收益,这也会不断侵蚀法律、制度与政府的权威。

  目前,中国不完善的信用体系已经成为阻碍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降低人们幸福感与安全感的最大因素。诸如制假、食品安全此类顽疾不能继续走“问题暴露、上级重视、联合执法”这种应急式的行政管理,因为这个体制已经运行了几十年,问题却越来越严重,说明体制是无效的,需要变革。目前的形势表明,运动式执法的社会收益越来越低,并被公众视为游戏化的敷衍,因为就如春风一样,三月来,四月走,问题从不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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