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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加大对普通高招中失信行为的惩戒

2021-03-12 17:49:40 访问人次:451

近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今年甘肃将加大对普通高招中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提供虚假信息视情节轻重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成绩,给予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通知》指出,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为强化考试招生诚信工作,维护入学机会公平,《通知》明确,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通知》提出,如因考生上一年度录取后不报到而影响下一年度再次录取注册的,由考生负责承担。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没有报到入学,下一年度录取时,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院校提供,若学校以考生诚信缺失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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