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规范>详情页

湖北襄阳全面建立企业信用承诺制度

2021-03-12 19:53:21 访问人次:659

近日,记者从襄阳市经信局获悉,为提高襄阳市工业企业及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襄阳市下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以全面建立企业信用承诺制度。

  信用承诺的对象包括申报国家、省、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项目的工业企业;兑现落实市本级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有关奖励政策的工业企业及生产服务性企业;参加市经信局组织的政府采购中介服务机构;其他需要信用承诺的有关企业。

信用承诺对象要以书面形式公开作出承诺。信用承诺的内容包括对提供给市经信局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国家、省、市、县(区)公共信息系统中没有失信记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

各地经信部门应将信用承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参考。对严重失信的,要建立失信名单或“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文章来自:信用中国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信用证书查询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网站首页行业动态政策法规资讯动态行业规范信用标注信用与法信用百科维权投诉联合惩戒



Copyright ©全国信用公示平台 版权所有 官方网址:www.aaa315gov.net

数据维护/技术支持: 全国信用公示平台 全国统一评价服务邮箱:

主办:全国信用公示平台 | 第三方评价:各省市征信机构、信用评级、认证机构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2550号